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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準
文件依據主要有以下五個:
(1)《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9號);
(2)《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3)《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價費〔2017〕16號);
(4)《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5號);
(5)《寧波市財政局 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實施涉企不動產登記費零收費的通知》(甬財綜﹝2021﹞737號)。
根據以上收費文件規定,現行不動產登記的收費標準主要有以下五條:
(1)不動產登記費,標準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對申請辦理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不動產登記費由原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減為按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收取;
(2)不動產權證書工本費,標準為10元/本(核發一本時免收,核發一本以上每增加一本加收工本費);
(3)變更登記、更正登記免征不動產登記費;
(4)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不動產登記,登記收費標準為零;
(5)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權利人為企業的,實行不動產登記費零收費。